出境个人信息不到100万人,可以走认证了:网信办9月问答,把这几条线划清了
你的数据出境,到底该报评估、签合同,还是做认证——9月11日的一份问答,把"中间那一档"说透了。
前阵子我写过一篇数据出境的文章,说的是企业出海的三条路:安全评估、标准合同、认证。当时有读者问我:认证这条路,到底从多少人开始、到多少人为止?
9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法规问答(2026年9月)》,其中一部分专门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把核心的几条,对着数字理一遍。
三档数量线,先把自己放进去
| 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 | 一般路径 | 说明 |
|---|---|---|
| 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且不含敏感个人信息 | 依2024年规定,可免于申报评估、订立标准合同或认证 | 仅限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情形 |
| 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或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且不包括重要数据 | 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也可以走标准合同 | 本次问答明确了认证的适用情形 |
| 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 | 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 数量线是"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算 |
这张表里,中间那一档,是这次问答新说清楚的。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只要累计出境数量落在1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并且不包括重要数据,就可以走认证。
有两条红线,一定别碰
- 01不得拆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采取数量拆分等手段,将依法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个人信息,改走认证方式出境。把一个本该报评估的项目拆成几份、分几次、分几个主体去认证,监管是明确盯着这种做法的。
- 02超限要转报评估:已经通过认证,但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出境的个人信息达到100万人以上(不含敏感)或敏感个人信息达到1万人以上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好消息是,评估时网信部门会参考之前的认证结果,不用从零开始。
我想特别提醒数量的"累计"口径。很多企业按"单次出境量"估算,觉得没到线,其实线是从每年1月1日起累计的,一年里不同批次的出境,都要合并计算。
想走认证,先把这几件事准备好
问答里提到,认证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包括GB/T 35273《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和GB/T 46068《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要求》,申请机构是三家备案的专业认证机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之前,企业还要先履行一些法定的前置义务:告知个人、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这些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本来就有的要求,认证不是它们的替代,而是建立在它们之上。
- 01盘点:自当年1月1日起,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涉及多少人,其中有没有敏感个人信息,有没有重要数据。去重后算人数,别重复计数,也别漏掉通过境外云服务、境外母公司调取产生的出境。
- 02对号入座:落在哪一档,选哪条路。预计年中就会逼近100万人的,别等超了线才重新报,从一开始就按评估去规划。
- 03补齐前置义务:告知文本、单独同意的取得方式、影响评估报告,这三样是最容易被卡在审查环节的。
- 04留好台账:每一批出境的时间、数量、接收方,建立台账,这是日后证明"没有拆分"的底稿。
对做跨境电商、境外SaaS、海外仓这些业务的中小企业来说,认证这条路,把原来"要么轻要么重"的选择,变成了一个中间选项。但便利是有条件的,条件里最重要的是诚实:数量老实算,路径老实选。
路多了一条,但每条路上的红线,一条都没少。
想先把自己的情况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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