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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普通法法院打官司,中国企业最容易输在哪里

在普通法的法庭上,赢在证据,更赢在程序和临场。很多中国企业不是输在道理,而是输在不熟悉这套打法。

秦林蒿律师2026-10-17约 7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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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的争议,要在美国、新加坡、香港、澳大利亚这些普通法法域解决。熟悉国内诉讼的企业家,第一次走进普通法的法庭,往往会有一种强烈的不适应:这里的规矩,和我们习惯的很不一样。

一位在中美两地执业多年的律师在课上总结了三句话:重程序轻实体,重人证轻物证,对临场表现的要求极高。我觉得这三句话,正好点出了中国企业最容易吃亏的地方。

第一,程序上的失误,代价往往最大

在美国联邦法院,被告一般要在被送达后21日内答辩。不应诉,原告就可以申请缺席判决;应诉准备不充分,同样可能错失管辖异议等关键抗辩。不少企业收到境外起诉材料,第一反应是"不理它",结果一份缺席判决,连本带息,被原告转卖给专门追债的机构,等企业在海外一有资产就去执行。

普通法的起诉门槛也和国内不同。起诉时不必先交齐证据,但起诉状里没写的事实和主张,后面往往就用不上了。所以无论原告还是被告,第一份文书都要把事实写全。

第二,证人比文件更重要

普通法的民事案件,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也就是比对方更有可能为真。在这个标准下,证人的可信度常常决定胜负。

证人最容易失分的四个地方
  • 01
    情绪失控:当庭发怒、失态,会让法官或仲裁员怀疑证人的品格和可信度,多年的合规建设可能因此前功尽弃。
  • 02
    "我记不清了":对方律师会追问细节、还原场景,质疑这是选择性记忆。
  • 03
    前后不一:庭前陈述和当庭证言对不上,正是交叉询问攻击的重点。
  • 04
    关键证人不出庭:法官可能据此作出对己方不利的推断。

所以,证人出庭前要做充分的准备,但准备的是如何如实、清楚地表达,而不是统一口径。帮证人"编故事",在任何法域都是红线。

第三,专家证人要找对、找早

涉及技术、财务、笔迹、网络安全的争议,离不开专家证人。这里有三个常见的坑:领域找得不够准,文书鉴定、笔迹鉴定、电脑安全各有专长,问一答九,就会被对方抓住;没有提前排查利益冲突,当地合适的专家已经被对方聘请;时间留得太短,证据提交期限一到,再想找专家就来不及了。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视:律师不能自己出面"补充"专家的证言。律师一旦以自己的知识证明案件事实,就变成了证人。美国律师协会示范规则和各州规则对律师兼任证人都有严格限制,加州允许在取得当事人知情书面同意时例外,但法院仍可视情况取消律师的代理资格。

第四,风险是联动的

普通法法域的管辖范围往往比企业想象的宽。美国法院行使管辖,看的是被告与当地有没有"最低限度联系",产品通过分销链进入当地市场,就可能被告上法庭;美国的产品责任对整个分销链适用严格责任。有的企业为了不被管辖,在合同里限定产品不得流向美国,在电商平台上屏蔽当地买家,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事前措施。

更危险的是民刑交叉。课上讲过一个例子:有企业想提前解除一份长期租约,有人出主意让门店"破产"来省下租金,当地律师一看,这涉嫌破产欺诈,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果过程中再向银行发送不实信息,罪名还会叠加。在国际贸易里,风险往往是串在一起的,律师最重要的价值,是帮企业看清风险的全貌,而不是只回答眼前那一个问题。

在普通法的法庭上,你不知道你不知道的东西,才是最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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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普法交流,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各法域规则不同,具体问题请结合个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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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蒿律师 · 律连全球 iGlobal Law
深圳涉外律师,18 年执业。专注涉外与跨境商事、国内民商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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