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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AC 新规下的三条红线,中国出口企业躲不开的雷区

2026 年 3 月,OFAC 悄悄改了审查制裁风险的逻辑——从"看股权比例"变成"看经济实质"。这个转向,比大多数企业意识到的更重要。

秦林蒿律师2026-07-17约 7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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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做外贸合规的人,脑子里对"50% 规则"的理解还停留在一句话:受制裁人士合计持股 50% 以上的实体,视同被冻结。这条规则本身没变,但 OFAC 今年 3 月发布的新指南,改的是怎么审查这道线。

从"看股权"到"看实质",审查逻辑变了

2026 年 3 月 31 日,OFAC 发布了一份专门针对"虚假交易与制裁规避"的指南。背景是受制裁人士越来越多地用不透明的法律结构,隐瞒自己对各类资产的持续权益。

指南里最值得留意的一句话,是把过去那种"数一数股权比例"的审查方式,升级成了"功能性定义"——**要求企业和监管者穿透法律形式,审视潜在的经济现实**。换句话说,哪怕股权结构上看起来干干净净、受制裁方持股比例算下来不到 50%,只要实际控制权、收益权还攥在受制裁方手里,一样可能被认定为规避交易。

这对企业合规部门意味着一件事:过去那种"查一下股权比例表就算尽调完成"的做法,已经不够用了。

三条红线,是这份指南画出来的边界

这三条,是新指南之后最容易踩、也最需要盯紧的红线
  • 01
    红线一:帮着搭"隐名持股"架构。如果你的交易对手方股权结构复杂、层层嵌套,最终受益人却指向一个受制裁主体,哪怕表面持股比例被稀释到 50% 以下,只要控制权和收益权没有真正转移,这类安排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规避制裁,参与搭建、协助操作的一方同样有风险。
  • 02
    红线二:充当转运或再出口的通道。近几年查处的案例里,中国和香港的部分实体,被认定为把受出口管制的物项转手交给受制裁国家的关键中转站——表面上是最终买家,实际上货物继续流向了别处。这类角色一旦被认定,牵连的不只是那一票货,而是整条业务线。
  • 03
    红线三:尽调只做到"查股权表"这一步。新指南明确要求企业"不过度依赖形式化的所有权分析"。如果你的合规审查流程,还停留在拉一份股权结构图、核对持股比例是否低于 50% 就算完事,本身就已经踩在这条新红线的边缘。
审查逻辑从"数字游戏"变成"实质判断",意味着合规这件事,不再能靠一张股权结构图交差。

合规部门现在该做的调整

新指南落地后,值得立即启动的,是一次合规政策的重新评估,而不是简单地更新一份检查清单。

具体来说:交易对手方的尽职调查,要从单纯核对股权比例,升级为审查实际控制权和收益归属;对于结构复杂、层层嵌套的交易对手,要主动问一句"钱和权力最终流向了谁";涉及转运、再出口业务的,要重新审视货物的最终去向和最终用户认定流程,而不只是看合同上写的收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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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普法交流,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结合个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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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蒿律师 · 律连全球 iGlobal Law
深圳涉外律师,18 年执业。专注涉外与跨境商事、国内民商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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