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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一关过了,到了东南亚和韩国,数据还会在哪里出事

出海企业的数据合规,常常是国内那一关做得认认真真,却在当地栽了跟头。

秦林蒿律师2026-10-13约 8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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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速卖通开出了一张19.78亿韩元的罚单。原因说起来并不复杂:平台把韩国用户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提供给了大约18万家境外卖家,其中多数在中国,但没有告诉用户,这些信息去了哪个国家、给了谁、怎么联系对方。

据韩国媒体报道,这是韩国首次因违反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程序开出罚款。不到一年,2025年5月,Temu也被同一个机构罚了13.69亿韩元,问题同样出在跨境:隐私政策里没有告诉用户,数据会交给中国、新加坡、日本等地的公司存储和处理,而且没有按要求在韩国指定境内代理人。

这两家都不是不懂合规的小公司。问题出在一个很普遍的思路上:以为数据合规就是"出境那一关"的事。

先说国内这一关

国内的规则,我在前几天那篇讲认证问答的文章里已经梳理过:按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出境的人数,分别走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或认证,不满10万人且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可以免于申报。

这里只补一句,也是最常被误读的一句:免于申报,不等于免于合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要求,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要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第五十五条要求事先做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第五十六条要求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至少保存三年。这些义务和人数多少没有关系。

国内管的,是数据"出去"这一端。而东盟和亚太很多国家和地区,管的是数据"进来"和"留下"那一端,而且越来越强调本地化。

到了当地,规则长这样

国家或地区当地主要管什么最容易被忽视的一条
新加坡传输方要保证接收方提供与当地同等水平的保护,可以用合同、集团约束性规则、认证或取得同意确认属于须通报的泄露后,3个日历日内要报告监管机构
日本以取得同意的方式向境外提供的,事先要告知接收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接收方采取的保护措施接收国是欧盟、英国,或者接收方已建立符合日本标准的保护体系的,可以不走同意这条路
韩国向境外传输要逐项告知接收国、接收方、用途和联系方式上一年销售额超过1万亿韩元、或处理韩国用户数据超过100万人等的境外企业,要指定韩国境内代理人
越南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实施法令,跨境传输方要在60日内向公安部提交跨境传输影响评估档案网络安全法还对部分企业和数据设有本地存储要求
马来西亚2024年修订后,达到规定处理规模的企业须任命数据保护官2025年6月起,须通报的泄露要在72小时内报告监管机构
中国香港、澳门内地数据传过去同样属于跨境粤港澳大湾区有专门的个人信息跨境标准合同,可以简化流程

这张表不是全部,每个地方的细则还在变。但有一个共同点很明显:当地监管不关心你在中国做了什么备案,只看你在当地有没有按当地的规矩来。

我见得最多的五个坑

出海企业最常踩的五个坑
  • 01
    一揽子同意:把跨境授权捆进注册协议,用户勾一下就算同意了。韩国、越南这类要求逐项告知、单独同意的地方,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规。
  • 02
    默认回流总部:业务数据先传回国内再说。在有本地化或前置评估要求的地方,传之前就要先备案、先评估。
  • 03
    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数据保护官,也没有指定当地代理人,出了泄露不知道向谁、在多长时间内报告。
  • 04
    隐私政策当翻译题:中文版直接译成英文、越南文上线。双语的难处不在语言,而在每个地方对告知事项、未成年人、个性化推荐的要求都不一样。
  • 05
    认证当免检通行证:APEC跨境隐私规则体系的认证能降低传输成本,但替代不了当地法律的强制义务。

这五条里,我最想提醒的是第二条。很多企业的系统架构,从一开始就是"全球数据汇总到国内总部"。架构一旦定型,后面再改,成本远比一开始就按区域分开存储要高得多。所以,数据合规最好在搭系统的时候就请律师进场,而不是等上线前一周。

真实案例
TikTok被爱尔兰罚5.3亿欧元

2025年5月,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认定,TikTok向中国传输欧洲用户数据时,未能证明这些数据能得到与欧盟同等水平的保护,同时对用户告知不够透明,处以5.3亿欧元罚款。出境前的评估不是走形式,监管会追问评估是不是真实、能不能验证。

来源: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2025年5月决定

真出了泄露,按最严的那个时限来

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没有写具体的小时数,要求的是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监管部门和个人,说清楚泄露了哪些信息、原因、可能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个人能做什么,以及联系方式。

但如果受影响的用户分布在几个国家,就要按其中最严格的时限来:欧盟原则上是72小时,马来西亚是72小时,新加坡是确认属于须通报的泄露之后3个日历日。我一般会建议企业事先把各地的时限做成一张表,放进应急预案里。真到出事那天,没有人有时间现场去查法条。

出海之前,先把这几件事做在前面
  • 01
    画一张数据地图:哪些数据、从哪里收集、存在哪里、流向哪里、谁能访问。境外人员能远程查看境内系统,也算出境。
  • 02
    按目的地分开看:每个市场列出当地的告知、同意、本地化、代理人、泄露通报要求,和国内要求逐项对照。
  • 03
    改造同意流程:跨境授权单独列出、单独勾选,接收国、接收方、用途写清楚。
  • 04
    合同管住接收方:和境外的关联公司、云服务商、物流商签数据处理协议,约定保护标准和泄露配合义务。
  • 05
    留下痕迹:评估报告、会议纪要、风险提示,都要存档。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监管不看你在别处做了什么,只看你在这里有没有守规矩。

想先把自己的情况理清楚?

如果你的企业正准备进入东南亚、日韩市场,或者已经在用境外的系统处理用户数据,欢迎预约。我们先把数据流向画清楚,再一个市场一个市场地对照当地规则,把该补的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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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普法交流,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各国规则变化较快,具体问题请结合个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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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蒿律师 · 律连全球 iGlobal Law
深圳涉外律师,18 年执业。专注涉外与跨境商事、国内民商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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