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布图设计保护,25年来第一次大修:故意侵权,最高可赔五倍
10月15日起,复制别人的芯片布图,赔的可能不再只是实际损失。
不想看?点这里听
做芯片设计的朋友大概都知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个很老的规矩,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十多年没系统动过。7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版,国务院令第842号,10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名字不长,改动不小。对做芯片设计、做EDA、做半导体出海的企业,我挑几处最该留意的说一说。
几个关键改动,和它们意味着什么
| 新条例的动作 | 具体内容 | 对企业的意思 |
|---|---|---|
| 登记要"真" | 登记申请应基于真实的创作活动,禁止弄虚作假;新增独创性声明;明显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 创作过程的记录,从"可有可无"变成"要备着" |
| 登记可以被撤销 | 任何人发现登记不符合规定,可以请求撤销;被撤销的,专有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 你的布图设计登记,可能被竞争对手用来反击,登记质量决定权利稳不稳 |
| 保护范围看登记 | 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登记的复制件或者图样所显示的为准 | 登记材料怎么提交,直接决定将来能保护到哪里 |
| 赔偿加码(第四十六条) | 按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确定;难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 | 惩罚性赔偿正式进入这个领域,故意侵权的成本显著上升 |
| 重视创作人员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依法给予创作人员奖励和报酬 | 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要对照补齐 |
另外,据多家媒体报道,新条例还把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新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纳入保护范围。这一点,我提醒在相关领域布局的企业,对照官方条文再核实一遍。
赔偿那一条,值得细看
第四十六条写得很有层次:先看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两样都难确定,再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如果是故意侵权,而且情节严重,可以在前面确定的数额上,再乘以一倍到五倍。
这条规则里,有一个很实际的信息:许可使用费会成为赔偿计算的参照。也就是说,平时你怎么授权、收多少费、合同有没有留档,将来出了纠纷,这些都会变成证据。
对做芯片的企业,这几件事建议现在就做
- 01补创作记录:设计的时间节点、版本迭代、设计人员分工,整理成可以说明"真实创作"的材料,登记时的独创性声明才有底气。
- 02检查已有登记:核对登记材料与实际产品是否一致,保护范围以登记的复制件或图样为准,登记时"少交一块",将来就少保护一块。
- 03规范许可合同:对外授权的价格、范围、期限留好档案,既是收益凭证,也可能成为侵权赔偿的计算依据。
- 04完善员工激励:对设计人员的奖励和报酬,条例有明确要求,现有的劳动合同和绩效制度要对照看一遍。
- 05做好侵权预警:生产、采购环节,对来源不明的芯片设计、IP核,核对授权。故意侵权加上情节严重,赔偿会被放大。
- 06出海也要留意:海外合作、转授权、联合研发中,涉及布图设计的权属和使用约定,要和新条例的口径对齐。
我从事律师这些年,见过太多"权利是有的,证据却没有"的案子。新条例强调真实创作、强调登记质量、强调赔偿,传递的是一个清晰的信号:保护变严了,对权利人的基本功,要求也更高了。
保护越严,基本功越要扎实,留好创作的记录,就是留好将来的底气。
想先把自己的情况理清楚?
如果你的企业做芯片设计、EDA或相关IP业务,想在10月15日新条例施行前,把登记、许可、员工激励这几块排查一遍,欢迎加我微信或在官网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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